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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杰医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

 
   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招生工作,切实做到依法治招,公正合理的选拔新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学校概况

  1.学校全称: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
  2.办学地点:淄博市博山区经技术开发区
  3.办学性质:民办
  4.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
  5.办学特点:我校是一所以医学专业为主,不断拓展非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。
 
6.学校代码:43702


二、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

  1.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有关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  2.计划调整原则:根据生源情况,在与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少量调整。
  3.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文件要求。
  4.各招生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。


、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

  1.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。
  2.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,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  3.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,按有关规定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 
4.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公布。


四、收费标准
    收费严格按山东省规定的标准。

五、奖励措施
    学校设立“孙启玉”奖学金对品学皆优者进行奖励。

六、其它
  1.本章程若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处、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。
  2.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  3.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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